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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15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实施细则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学校与计划

招生学校与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生考试程序

(一)报名和志愿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报考资格的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市内考生。2015年初中毕业年级第五学期全市教学质量监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7科总分475分及以上的学生报名参加测试。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册由市教育体育局下发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县(区)教育部门下发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必须在网站和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册。个别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经所在学校校长和班主任联合推荐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测试(因矛盾突出,必须严格把关)。

2)市外考生。凡愿意报考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市外初中毕业生都可以到附件所列学校招生办报考。

3)报考艺术、体育类试点班的学生。初中阶段必须在县(区)级及以上艺术、体育类竞赛、比赛、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次以上。

2.报名时间

511、12、13日,与中考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3. 报名方式

1)市内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本县(区)参考学生名单按市招办统一格式要求在5月14日汇总交县()招办,县(区)招办统一上报市招办。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是否参加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考试,学生、家长、班主任和就读初中学校校长必须签字确认。

2)市外考生。在考生自愿报考的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学校报名(后附有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录),由学校报到县(区)招办汇总,县(区)招办统一上报市招办。

4.志愿确认

1)市内考生。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考试志愿应与所填报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学校一致,即只能选择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学校的普通计划,在宜宾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中选定并签字确认。

2)市外考生。在自愿报考的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学校报名确定志愿,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

(二)文化测试

1.测试科目、分值与考试方式。

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5个学科,语文、数学学科满分各120分,英语学科满分100分,物理、历史学科满分各80分,文化测试总分满分为500分。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只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方式为分堂分卷、闭卷笔试。

2.测试时间

具体日期届时通知。

测试日期

测试时间

测试科目

5月中下旬

上午

08:3010:00

语文

10:2011:20

物理

11:4012:40

英语

5月中下旬

下午

14:0015:30

数学

15:5016:50

历史

3.考场设置。以县(区)为单位统一设置考场(临港区与翠屏区联合设置考场),考场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的一所试点班中学(其中,翠屏区和宜宾县各设置两个考场,分别设在宜四中、宜六中;宜宾县二中和宜宾县一中,考生地域的划分由两个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考试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4.监考教师。每间考室两名监考教师,其中一名为考场所在地学校教师、一名为市属高中(市一中、市三中)试点班招生学校教师。市一中、市三中按各县(区)考室数派遣相应数量监考教师。

5.测试题命制。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命题专家统一命制。

6.测试试卷评阅。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教师统一评阅试卷。

7.测试成绩通知。测试成绩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

(三)艺术、体育专业测试

1.测试科目、分值与测试项目。艺术分为音乐、美术和播音主持三个专业,每个专业满分各100分。音乐测试项目分视唱练耳和自备专项两个项目;美术测试项目为素描;播音主持分吐字归音和自备作品两项。体育专业满分100分,测试项目分100米短跑、立定跳远和铅球三项。

2.测试组织方式。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专业测试在所报考的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学校进行,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四)录取

1.市一中、市三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录取。市一中、市三中每校招收计划为210名,招收总计划为420名。填报市一中、市三中、市一中与市三中调配三个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实行从高分到低分“统筹平衡”,以避免高分落榜。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划定前420名,若单独填报市一中或市三中志愿的考生在划定的前420名中市一中、市三中均未录满210名,按照市一中、市三中的中考录取方式进行。若单独填报A学校的考生,划定的前420名中超过210名,则该校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210名。A校录取后,B校的录取按以下方式进行:将填报B校考生、填报A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以及填报市一中与市三中调配的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对未被A校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征集志愿的方式按计划录取210名。

2.市内其他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收学校的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由市招办统一录取。普通类考生根据文化测试总分排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3.市外考生不占学校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计划。

4.被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录取的市内考生原则上要在原初中就读学校继续学习并参加中考。中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全市中考成绩3000名以外的考生将不编入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学习,安排在其余班级就读。

三、加强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试点班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组织和统筹协调试点班测试、招生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长:伍小兵   市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小华   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罗安琪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严增平   市招办常务副主任

何朝均   市教育体育局高中科负责人

        周万荣   市教育体育局监审科科长

        邓治蓉   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相关科室分工负责,共同完成。高中科牵头,高中科、监审科、安全管理科、市教科所、市招办分工合作,任务与职责分工如下:

(一)高中科

1.起草《2015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实施细则》;

2.牵头组织文化测试;

3.试卷印制、运输、交接,考场安排,通知成绩;

4.成绩统计;

    5.组织试点班新生入学。

(二)监审科

    1.进行全程监督;

    2.查处考试和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安全管理科

试点班文化测试、志愿填报、招生工作中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及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四)市招办

    1.组织报名和信息采集;

    2.志愿填报与录取。

(五)市教科所

    1.组织文化测试命题;

      2.阅卷安排。

四、严肃纪律

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一律按照中考纪律执行,对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市教育体育局将派出督查组就各县(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考试工作的组织、评卷和录取进行专项督查。

五、考试招生费用

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考试不得面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命题与制卷费用由市教育体育局承担,其余考试和招生所需费用由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承担。

六、确保安全

组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考要求,精心组织,考试组织的安全工作由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做好保密工作,杜绝试卷失密泄密事件和安全事件发生。初中学校对被预录取的学生要与其他学生一样加强管理。

七、完善制度

(一)建立校长公开承度。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校长、分管试点班的校领导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承诺事项主要包括试点班班额、培养目标及保障措施等。

(二)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对进入试点班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跟踪;对试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试点班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定期通报评价结果。

(三)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试点学校资格、试点学校招生计划、试点班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四)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收学校对录取的市拔尖创新人才实行单独编班,且每班班额不能超过40人,未集中编班培养的招收学校,来年将削减或取消招收计划。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收学校要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市教育体育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办公电话 : 0831-2362234(招生办)0831-2365575(校长办) 0831-2361655(教学处) 0831-2362760(德育处) 校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英才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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